郑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郑州人才市场是政府人事部门设立的人事人才社会化管理和服务的专门机构,双方合署办公,共同构成中原地区规模最大、影响力最强、辐射面最广的综合性人才交流平台。
郑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郑州人才市场,立足郑州,依托中原,辐射全国,逐步与各区域人才市场接轨,为人才开发和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与市场现设置综合部、财务部、人才交流部、人才市场管理部、人才信息部、人才开发部、人事代理部、人才测评部、人才派遣部、高级人才管理中心、人才网站管理中心等十一个工作部门,主要从事的服务业务有:各种类型人才招聘会、专业人才网站(天生我才网)、人事代理、人才引进、高级人才推荐、人才派遣(租赁)、人才培训、人才测评等业务。
郑州人才市场服务设施优良,服务手段先进,服务功能齐全。规模宏大、功能齐全的现代化办公大楼----郑州人才大厦于2004年底投入使用,办公面积13549平方米,其中1100平方米的办事大厅、3300平方米的交流大厅、近2000平方米的人才培训基地、国际标准化招聘展位、人才信息查询室、人才测评室、高级人才洽谈室等现代化人才交流设施一应俱全。员工队伍一流,服务高效,充分运用市场调节机制,通过人才交流、评价、开发、培训、保障、社会化管理等服务功能,促进人才合理流动,优化人才资源配置,从而创造更大的社会、经济、人才效益。
市场自成立以来,秉承“文明、信誉、创新、高效”的精神,各种业务蓬勃发展。年均举办各种人才交流会约170场次,接待参会单位1.1万家次,接待参会个人约70万人次;截止2005年底,人事代理单位2100家,人事代理个人5.5万人,人才引进1915人,培训1.2万人次,测评2500多人次,推荐高级人才800多人次,人才派遣1000多人次;2001年5月到2005年12月,天生我才网访问量达到5200万人次。市场在发展中为各类用人单位和人才提供了全方位、高质量的服务,也得到了社会的认可,郑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是全国人才交流协会第一届优秀会员,连年被评为全省人才交流系统先进集体、郑州市“三优杯”竞赛先进单位、郑州市人事系统先进单位,郑州市人才市场还连年被评为全省人才市场建设先进单位。
服务范围
□参与拟定全市人才流动政策,规划和实施办法;
□参与拟定全市人才需求规划和人才资源整体规划;
□负责为我市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为辞职辞退人员办理手续;
□负责地方院校毕业生的派遣;
□负责组织全市人才培训、智力开发;
□负责为全市非在职“五大生”和全市企业在职人员办理聘用制干部审批及续聘手续;
□审核、指导、监管全市民办人才中介机构;
□收集、指导、储存和发布人才供求信息,建立和完善人才信息网络;
□开展人才测评,为进入人才市场的大中专毕业生输就业推荐手续;
□接受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委托开展人事代理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员提供保管人事档案、档案工资、输调动手续、申报职称考评、代办社会统筹、挂靠户粮关系、管理流动党员等项服务。
□人才招聘广告审批;
□组织全市性人才交流活动;
□负责市人事局指定公务员微机培训点的管理及公务员微机考核考务工作。
服务对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需要通过人才市场落实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和留学回国人员;
□辞职、辞退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离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各类性质的企事业单位;
□国家规定的其他可以进入人才市场的人员和单位。
主要业务及办事程序
人才引进
·业务简介:
人才引进是为用人单位从外地市招聘选调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办理有关人事档案调动、户口迁移等相关手续,是为郑州市各类性质的企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所设置的绿色通道。
·服务对象:
具有普通中专以上学历或具有一技之长,愿意到郑州市就业和发展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
·所需材料:
(一)开具商调函所需材料
毕业证原件
(二)档案调动所需材料
1、郑州市人才引进(调动)登记表(一式四份,加盖调出单位及当地人事部门章)
2、行政关系介绍信
3、工资转移介绍信
4、人事档案(须有转正定级表或确定工资审批表)
5、近期体检表(市级以上公立医院)
6、毕业证原件、职称证原件
档案办理程序:
1、引进人员持本人毕业证原件到郑州市人才大厦2楼大厅6号窗口开具商调函,领取《郑州市人才引进(调动)登记表》。
2、引进人员持商调函和调动表回档案关系所在地办理人事档案调动。
3、引进人员持本人毕业证原件、人事档案和所需的调动手续到郑州市人才中心办理人事代理。
户籍迁入程序:
1、在与郑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签过人事代理合同之后,引进人员持由原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和无犯罪记录证明以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复印件;人事代理合同、原件复印件到郑州市人才大厦二楼办事大厅12、13号窗口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2、引进人员持户口准迁证回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3、引进人员持户口准迁证、户口迁移证、人事代理合同、照片、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到郑州市人才中心办理落户手续。
·办理时限:
档案材料齐全、情况清楚的随到随办。
地方院校毕业生派遣
按照当年毕业生就业政策先由毕业生在规定的范围内联系接收单位,等单位确定后,在规定的时间内输就业手续,所需材料:
(1)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单位出具的接收函;
(2)毕业证书;
(3)报到证;
(4)户、粮关系迁移证。
辞职手续办理
由个人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待单位批准后,到我中心领取〈〈辞职申请表〉〉,办理辞职手续。
所需材料:
(1)辞职申请表(1式4份);
(2)工作鉴定;
(3)近期体检表(市级以上医院);
(4)人事档案。
人才中介机构审批
一.申请成立民办人才中介机构须先提交书面申请。申请内容:
1.成立人才中介机构的名称和性质;
2.人才中介机构的宗旨;
3.经营范围;
4.经营场所的地点、面积及办公设施;
5.注册资金的金额;
6.工作人员数量及个人素质情况。
二.应提交的材料
1.主管部门批文;
2.章程和规章制度;
3.经营场所房屋租凭证明或房权证;
4.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证明。
三.经现场考察,初审合格后,填写〈〈人才中介服务申报表〉〉
四.批准后核发〈〈人才中介服务许可证〉〉,办理有关手续。
人才中介机构年审
(5)人才中介机构每年审验一次,年审工作在每年的三月份进行。
(6)年审须提交的材料:
1.年度经营情况报告;
2.〈〈人才中介服务许可证〉〉正、副本;
3.〈〈工商营业执照〉〉;
4.〈〈从业人员上岗证〉〉。
(7)现场考察、培训、考试。
(8)年审合格后,在〈〈人才中介服务许可证〉〉上加盖“年度审验合格”章。
人才测评
根据单位或个人提出的测评要求,提供相应的人才测评服务。
聘用制干部审批
(9)拟聘用干部单位的主管部门提交聘干材料;
(10)审核;
(11)批复下发材料。
所需材料:
(12)主管部门聘干报告(2份);
(13)聘用干部综合审批表(1式4份);
(14)聘用干部审批表(1份);
(15)聘用干部合同书(1式4份);
(16)政审考核材料1份(内容包括被考核人基本情况、简历、家庭情况、现实表现、聘用单位意见、2名以上考核人签名,聘用单位盖章);
(17)在职人同须持人事档案、学籍档案和毕业证;
(18)非在职人员须持人才入库登记证、毕业证、户口本和培训合格证;
(19)近期体检表(市级以上医院)。
单位委托人事代理
一.申请。需办理人事代理业务的单位,首先提出人事代理立户书面申请,填写〈〈人事代理立户委托书〉〉一式两份,连同有关资料,统一送交我中心。
二.立户。我中心同意受理委托后,即向申请单位发局面立户通知书。
三.签订协议。我中心和委托代理单位签订〈〈人事代理协议书〉〉,一式两份,各存一份。
四.接收代管。人事代理协议签订生效后,委托代理单位要按照协议项目,向我中心移送有关资料;人事代理机构按协议内容为委托代理对象提供服务。
二.单位委托人事代理须向人事代理机构提交下列资料;
五.委托人事代理申请书;
六.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七.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八.委托代理人员的履历表、身份证复印件;
九.代理项目有关材料。
流动人员委托人事代理
流动人员持身份证复印、聘用单位证明信和符合国家规定的人员流动的有效文书(拟调干部登记表、工人要求调动表、辞退、辞职等有效证明材料)提出人事代理申请,经审查同意后向流动人员原单位开具调档函,流动人员将人事档案转交我部,双方签订〈〈人事代理协议书〉〉,按协议内容为委托代理对象提供服务。
大中专毕业生委托人事代理
(一)联系到非公有制经济单位或实行聘用制的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的国家统配的大中专毕业生,符合在郑州就业条件的,由我中心在〈〈双向选择协议书〉〉的“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栏内签章后,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列入我市当年就业计划。
(二)我中心按照协议承办见习期满后的转正定级、职称评定、社会养老统筹等人事管理业务,同时为在市区无入户地址的大中专毕业生挂靠户粮关系。
军队转业干部委托人事代理
符合在郑就业的军队转业干部,联系到本市非公有制经济单位或自谋职业的,可到我中心申请委托人事代理。由我中心向市军转办出具接收函,经市军转办批准后,持〈〈转业安置介绍信〉〉,将其人事档案关系转至我中心,双方签订〈〈委托代管人事档案合同书〉〉后,为其办理人事管理方面的有关事宜。
人事代理人员挂靠户粮关系程序
在市内无入户地址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和市外引进人才,委托我中心进行人事代理后,其户粮关系可挂靠在我部集体户口。入户人员持人事代理合同书、户粮关系迁移证、毕业生报到证及接收单位证明到我中心,按要求如实填写〈〈集体户口登记表〉〉,交身份证照片3张,经审核后,交有关单位办理。
人事代理人员职称申报
我中心负责为符合条件的委托代理人员进行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的报名组织、资格审查、发放通知,以及转发通过评审的委托代理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文件,负责材料存档及统一办证工作。
人事代理人员办理出国(出境)政审
因私出国(出境)的委托代理人员,首先到公安机关领取〈〈出国(出境)申请表〉〉,持人事代理合同书到我中心,根据其人事档案材料对申请人员情况进行审查后出具意见,并报上级部门审批。
“五大”毕业生入库存档
我市城镇户口非在职“五大”等国家承认学历、非统配的大专以上毕业生办理聘干手续,首先应持户口本、毕业证、学籍档案,到我中心输入库手续。经审核符合入库条件的,填写〈〈五大毕业生登记表〉〉,领取入库证,学籍档案由我中心统一管理。
各部门联系电话:
人才交流部 (0371)67886095
市场管理部 (0371)67186885
人事代理部 (0371)67886086 67186877
人才派遣部 (0371)67186635
人才开发培训部(0371)67886093
人才信息部 (0371)67886091 67886092
地址:郑州人才大厦(陇海西路169号 陇海路与秦岭路交叉口)
附近公交线路:9路 59路 126路 909路 321路 102路 103路 83路 T5 K9等